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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京第一美人郑菀,有个权倾朝野的首辅爹,有个琅琊王氏的贵族娘,骄傲得活了十六个年头。 一朝梦醒,发现竟然自己活在了一本叫《剑君》的书里。 而当年那个被她悔婚、被她打的小乞丐,则是书中男主角,注定要飞升成仙,成为天上天下第一人。 她郑菀,则成了书中即将要家破人亡、凄惨而死的未婚妻女配。 郑菀:……还能怎么办? 当然是,撩他,撩他,再撩他,作他鸡犬升天的凡间鸡犬啊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崔望以为,这一生,唯有剑。 直到某一天,他遇到了一个好逸恶劳、虚荣傲慢的女人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排雷: 1.女主婊气冲天作天作地,心黑手辣非善男信女;男主天道亲儿子,苏炸天汤姆苏杰克苏各种苏。 2.修真流~ 3.厕所读物,请勿强求逻辑,一切私设跟着作者转,不喜点X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本文3.14号入V,入V当日三更~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柳余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穿到睡前看的一本小说里。 作为女主灰姑娘的恶毒继姐,早上她才让自己的猫咬残了妹妹养的灰斑雀,晚上又让人挖下了一位落魄青年的眼睛,而他们——都是世界主宰、光明神的化身! 面对一月后,即将被吸成人干儿、送上绞刑架的未来,柳余掂量了下现实: 1、暗夜公爵已经被美貌善良的灰姑娘彻底攻略,放弃。 2、洛特王子正拿着水晶鞋满天下地找鞋子主人,放弃。 3、唯有男一光明神,还没成为她那好妹妹的俘虏。 柳余看着面前被原身挖了一双眼睛、失去所有记忆正陷入迷茫的落魄青年,捏起了嗓子: “噢!上帝!是哪位黑心肝的如此对你!” 落魄青年:“是你救了我?” “是我。”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青年盖亚: 我爱上她时,真的以为她是世界上最善良最温柔最纯洁的女孩。 光明神盖亚: 我从未见过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女人,能比贝莉娅更恶毒、更虚伪、更荒唐,她能一边挖了我的眼睛,又一边说爱我。 我想杀她, 可我居然没下得了手。 这是一个始于欺骗、终于爱情,女追男、最后追妻火葬场
扶璃,一只没心没肺的菟丝子妖,唯一的心愿,就是找个平平无奇、远离争夺阴谋桃花劫等危险、足够命长的宿主,苟她个千年万年。可谁知,一时眼瘸,跟沈朝云结了契。沈朝云他天资天下第一,美貌天下第一,连执的剑都是天下第一,随时都有人觊觎他的剑、他的人、他的才,走两步路,就有人上门生死斗,简直是天生的短命鬼。扶璃:哦豁,要完。作为和宿主同生同命的菟丝子,扶璃为了苟,只得踏上了拼命装柔弱演真爱的日常。“朝云朝云!你胳膊受伤了,我好心痛好心痛。”“朝云朝云!你腿流血了,我好心痛好心痛。”“朝云朝云!你脸…”“心痛就就医。”“……”扶璃暗中咬牙,面上却笑得娇滴滴如一朵初绽的白莲花:“我那是喜欢你啊,呆子。”“你受伤,我很心痛呢,所以,不打架好不好?”呆子沈朝云却只是用那双世人皆叹美丽的眼睛扫了她一眼:“骗子。”————「沈朝云,天下第一惊才绝艳,出生时鸾凤齐鸣,百鸟集翔,蛟龙绕着黎城飞了整整一夜,世人皆称其为太微转世,天生的无泪无爱种。可谁知有一日,竟有人看他对着一个女子笑得春暖花开。」——语出《太微野史》—————只想苟咸鱼菟丝花VS爱拔剑傲娇冷少年—————排雷:1、这位作者玻璃心,不接受任何写作指导